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摘要
随着教学环境的改进,照明技术的发展,采光达标已经是教育照明的低要求,更进一步要考虑到的是视力保护、节能环保的指标。根据《中小学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》,健康的教育照明设计应满足以下标准要求:
1、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;
2、教室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,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.7;
3、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,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,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.8;
4、教室宜采用3300K-5500K色温的光源,光源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;
5、教室的统一眩光值不宜大于19;
6、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条件下,教育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大于11W/㎡,目标值应为9W/㎡;
7、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,其维护系数应取0.8。
8、为了减少照明光源引起的直接眩光,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。灯具距课桌面的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.7m。